- 傭金及稅費:
-
(一)拍品成交后公司收取拍品落槌價10%的傭金。
(二)根據政府稅務規定,公司代扣代繳委托人應繳拍品成交價3%的個人所得稅。
(三)拍品成交后最快7日內,最遲30日內結清拍品款。
- 委托責任:
-
委托人就其提交本公司拍賣的拍品不可撤銷地向本平臺及買受人保證如下:
(一)委托人對拍品擁有絕對的所有權并享有合法的處分權,其對拍品的拍賣不會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委托人已盡其所知,就拍品的來源和瑕疵進行了全面、詳盡的披露和說明,不存在任何隱瞞或虛構之處。
(三)如果違反上述保證,造成拍品的實際所有權人、聲稱擁有權利的任何第三人或買受人提出索賠或訴訟,委托人應賠償本公司和買受人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損失,并承擔受損方包括律師費在內的所有費用和支出。
(四)只要最高出價不低于拍品保留價,拍品即為成交。
(五)拍品成交后委托人要求退拍的,公司將征得買受人同意,并賠償因交易所產生一切費用。
- 信息披露:
-
委托人與本公司訂立書面委托拍賣合同,自雙方委托關系成立,即視為委托人自動授權本公司善意使用、修改其提供的拍品信息(包括簡介、照片、圖示、
圖錄或其他形式的宣傳制品),或自行制作相關信息。委托人應如實披露拍品信息,不得隱瞞、虛構或進行其他虛假性披露,否則本公司有權依據本公司規定或雙方協議進行相應處罰并主張賠償。
- 競拍禁止:
-
委托人不得自己或委托、使令第三方競買其委托本平臺拍賣的拍品。
委托人違反上述規定競買的,應按照其委托拍品保留價3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委托人或其關聯第三方最終競得拍品的,本平臺向委托人主張違約金后仍有權按照原約定標準收取傭金。
- 取回拍品:
-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應當自收到平臺通知之日起15日內取回拍品:
(一)委托人與本平臺委托關系成立且將拍品交付本平臺后,本平臺認為拍品不適合上線拍賣或正式起拍前予以下線的。
(二)拍品流拍的。
(三)拍品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
委托人逾期未取回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照拍品保留價金額的1%/日的標準支付保管費。
逾期超過3個月的,本平臺有權行使留置權,以公開拍賣方式處置該拍品,處置價低于委托人原保留價的,本平臺不承擔差額補足責任,扣除保管費、原委托約定傭金、公證費、包裝、運輸、保險等費用后,余款支付予委托人。
- 說明:
-
委托人、競買人、買受人知曉并充分了解網絡拍賣的特殊性,由于不可抗力、黑客攻擊等外界因素,引發電路、網絡、系統故障等,導致本平臺拍賣發生異常的,各方互不承擔責任。
在委托人或買受人出現違約的情形下,平臺有權向委托人或買受人披露另一方向本平臺提供的名稱、證件號碼、地址、電話等信息,使守約方得以通過法律途徑獲得救濟。
本規則及本平臺拍賣過程中所涉各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除非相關方另有書面約定,任一方均可向本平臺所屬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任何一方基于本平臺拍賣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或信息須以書面形式進行。該通知如以專人傳送,收件人簽收即構成送達;如以郵寄形式發送,以郵件對方簽收或拒簽之日視為送達之日;如以短信或電子郵件發送,以短信或電子郵件發出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送達地址、電話、電子郵箱以各方向本平臺提供信息為準,如有變更應自變更之日起3日內自行在本平臺提交更改,否則應自行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本規則與現行拍賣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不一致的,如果本規則的規定不違反有關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優先適用本規則的規定。本規則沒有規定的,如果現行法律有規定,適用有關法律的規定;如果本規則和相關法律均沒有規定的,適用行業慣例。
本規則之任何條款被訴訟仲裁或監管機構認定為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強制執行,其他條款繼續有效,相關各方仍需遵照執行。
本平臺規則及拍賣過程中所涉押金、違約金、典當價、成交價等,除非另有說明,幣種均為人民幣,計價單位為元。
本規則如有修改,將及時在平臺予以公示,請相關各方自行關注,自公示之日起各方始受最新版本約束。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生效,于2019年5月8日最新修訂。